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专项执法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发表时间:2025-05-20 15:45 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专项执法监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RC-HS2025-10 2.项目名称: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专项执法监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最高限价:按照《关于核定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3]223号)文件相关收费标准基础上*80%。 6.采购需求:根据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实施计划中所列的涉及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铁区及新港园区的涉VOCs 、NOx 和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的130余家排污单位以及大冶市、阳新县部分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监测。(具体采购需要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6.1在本项目谈判公告期前三年内被省、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责令整改、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至今尚未完成整改销号的环境检测机构,或被暂停资质、注销和撤销资质认定的环境检测机构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 6.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与黄石重点排污单位(2025年名单)签约自行监测、委托监测、运行维护项目服务不得超过101家。 6.3具备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并附被批准的计量认证证书范围;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 5 月 21 日至2025年 5 月 2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瑞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市黄石港区枫树坳49号)或通过邮件形式网上报名获取 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线上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湖北瑞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623956271@qq.com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湖北瑞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市黄石港区枫树坳49号),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 年5月26日 14时30分 2、地点:湖北瑞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市黄石港区枫树坳4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只允许一人到场。 2、若采购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他相关内容发生变更,代理公司将在《湖北瑞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公告,请各响应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苏州路26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7146373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瑞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黄石市黄石港区枫树坳4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872770256 2025年5月20日 |